十、申请机构高管审核要点
1、申请机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岗位设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2、申请机构高管人员(股权投资基金指法定代表人和风控负责人,证券投资基金指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和投资负责人)的身份、学历、工作履历、基金从业资格、基金行业从业经验、个人征信情况、个人犯罪情况等。
3、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及协会自律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基金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十一、申请机构及高管信用审核要点
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
十二、申请机构涉诉或仲裁审核要点
1、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形。
2、如涉及诉讼或仲裁,则诉讼或仲裁的具体事由、案件进展、判决情况、法律后果,具体属于案件中的哪一方(当事人、第三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相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