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登记系统填报信息审核要点
1、申请机构于基金业协会指定登记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及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机构于基金业协会指定登记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及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是否与律师工作底稿留存资料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一致。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审核要点
1、申请机构在完成管理人登记工作前是否已发行基金产品。
2、如已发行,则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基金产品的投资者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基金产品的募集、宣传、推介是否符合规定,基金产品是否尚在存续期或已经到期退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