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经济师 >> 章节知识点 >> 经济基础知识 >> 知识点内容

第二审程序

进入经济师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一)上诉和两审终审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逾期不上诉的,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裁定。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二)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分别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和30日内审结。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经济师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8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站长统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