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撤回、上诉审理的范围、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
理解: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撤回的效果、上诉审理方式的特点、上诉裁判的几种情形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于上诉的条件、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 提起上诉的程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 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 上诉撤回的效果)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 上诉审对案件审理的方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 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www.Examda.CoM
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各类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理解:特别程序的特点以及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特别程序的法律规定。【2008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的特点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审理程序 失踪人财产的管理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2008年删除】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 审理程序 原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 审理程序 认定财产无主后,财产所有人重新出现的处理【2008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