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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2年6月6日
导读: 天津考区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名和交费。考试时间为9月22日、23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凡在本市报名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地点选择天津市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天津考区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
  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名和交费。
  (三)网上报名流程: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和“报名流程”,并按照“报名公告”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及时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选择报名地点天津市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加以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凡填写或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网上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信息填报确认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为1:1.52左右,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不得进行PS处理。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及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等唯一使用的照片。
  4、网上支付考务费。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在本市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为22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给予提示,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等。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其考务费不予退费。考务费票据由报名人员持准考证在2012年8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108—109窗口领取(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24538533、24538532)。
  5、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本市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8月20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为防止考试舞弊行为,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均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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