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条 第1款…………………聚众淫乱罪 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的
第2款…………………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依照前款从重。
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
第303条……………………………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亲友之间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为犯罪。
非法发行彩票,从中渔利的,应当视为聚众赌博,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本罪;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钱,设赌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从重处罚;造成伤害或死亡的,以本罪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赌博引起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直接行凶杀人的,应分别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
赌徒用暴力、胁迫手段抢走他人赌资,或者经预谋而抢劫赌场的,按抢劫罪处理。
第304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重大损失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305条……………………………伪证罪
刑事诉讼中(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民事诉讼中的帮助伪证行为,不能适用本条处罚,而应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条件对照处刑。
第307条 第1款…………………妨害作证罪 各种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触犯其他罪名的,牵连犯,从一重罪。
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同上右
第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254条)
包括通过加害其近亲属来报复证人;了解案情尚未作证的人属于妨害作证罪的对象,不是本罪对象。
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
第310条……………………………窝藏、包庇罪
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罪迹的行为,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论处,不再以包庇罪论处。
旅馆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处罚。
第311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情节严重
第312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故意
行为人窝藏、销售自己犯罪所得赃物的,不是刑法上独立意义的犯罪活动。
偶尔因贪图便宜,对来路不明的物品予以收买的,不宜以犯罪处理。
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通谋,利用其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本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其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同时又构成385条、397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14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情节严重
在判决、裁定生效前实施了本行为,导致无法执行,本罪;生效后实施以对抗执行的,上条罪。
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 同上
犯罪主体是被关押服刑的的已决犯,不包括已被逮捕关押的未决犯,也不包括未被关押的已决犯。
第316条 第1款…………………脱逃罪
犯罪主体是被逮捕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包括未决犯;不包括被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
第2款…………………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造成伤害或死亡的,数罪并罚。
第317条 第1款…………………组织越狱罪 包括押解途中;包括未决犯。
在为首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以非暴动方式集体越狱逃跑。
第2款…………………暴动越狱罪 同上右
有组织或聚众行使集体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只需以本罪一罪论处。
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等,加重处罚;
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第319条……………………………骗取出境证件罪 双罚制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等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境使用。
第320号……………………………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不论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真伪
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同318条划线处
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 情节严重
第323条……………………………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