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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及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8日

AC

[分 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可以是( )。

A.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C.由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行政机关首长和其它工作人员

AC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仅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采取下列哪种方式办理?

A.应征得原告同意,追加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原告不同意的,驳回起诉

B.依职权追加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C.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D.仍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C

[分 析]

此题测试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犯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依法取得行政赔偿请求人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赔偿请求人对其中一个和个侵权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若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被诉的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为被告,若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其他共同侵权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如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某县人民政府因一重点基建工程需要,决定对其辖区内的某村村民予以集体搬迁。该村大部分村民(计98户)不服县政府决定,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村民委员会也认为县政府的决定不甚合理,但考虑到其与县政府的关系,认为不宜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先通过申请复议来解决。少部分村民(计20户)则认为应该听从县政府的决定。若该村98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第三人是( )。

A.全体村民 B.20户村民

C.村民委员会 D.该村村长

BC

[分 析]

BC 见《行政诉讼法》第27条。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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