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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各章节复习要点汇总

来源:233网校 2011年4月21日
导读: 本文提练了司法考试民法第一章至第十三章的章节复习要点,更多考试试题试题尽在考试大司法考试在线题库系统!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价值权,特征中不可分性与追及性最具光芒。 
  抵押权对标的物、产生、顺位有严格要求。抵押权是附随于主债权的从物权,附随性颇值玩味。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期间无效,但抵押权有诉讼时效之后的二年限制。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权利主要是指债权。动产质权的要点在于占有的存续;权利质权的要点在于生效的标志。 
  留置有四要点:一为动产;二为牵连关系;三为到期不清偿债务;四为法定合同。 
  留置权优于经登记的抵押权;经登记的抵押权优于质权。 
  留置权、质权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不能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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