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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预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卷三)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16日
  第31题海泉公司与新力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新力公司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海泉公司的律师对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高级人民法院一定要自己宣判
  B.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
  C.高级人民法院应该不公开审理本案
  D.高级人民法院可能不开庭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可能不开庭审理,但是本案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审仍应当公开审理;二审必须组成合议庭。故BC错误,D正确。《民诉意见》第19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由此,二审法院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故A错误。
  第32题贾某和杰某合同纠纷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杰某不服,但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1个月后,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按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同时要求杰某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杰某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B.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二审程序审理该案的做法是正确的
  C.该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再审指令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裁判
  D.再审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所以在审,法院要求杰某缴纳案件受理费没有法律依据考试大论坛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民诉意见》第20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奈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故C项正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氏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故D项错误。
  第33题以下哪项情况下,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或证明?(  )。
  A.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寄给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B.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文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
  C.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大陆寄交授权委托书
  D.外国驻华领事馆官员作为民事诉讼和经济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以下情况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1)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文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2)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大陆寄交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国司法部授权制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3)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寄给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故答案为D。
  第34题根据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状告同事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因甲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应退还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B.乙因一起债务纠纷案,二审败诉,想申请再审,某律师告诉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一律不需要交纳受理费
  C.丙向法院起诉与丁离婚。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而结案,法院应当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D.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受理费、申请费应退还给当事人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第1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可见,驳回诉讼请求情形下,败诉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不予退还,A项错误。第9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B项错误。第15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C项正确。第26条规定:“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D项错误。故本题选C。
  第35题下列损失中不能算作共同海损的是哪项?(  )。
  A.船舶发生海损事故后进港修理而额外支付的修理费以及为修理方便而卸货的费用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B.船舶搁浅后,船长先命令全速进车或倒车未果后雇佣拖轮救助而产生的船舶主机超负荷运转的损失和拖轮救助费
  C.有意搁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救助报酬费用
  D.烟熏火烤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考点】共同海损
  【解析】《海商法》第194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第36题乙将蜂箱寄存于甲院内,甲未栓住毛驴,毛驴踢倒了乙的蜂箱,蜂群蜇死毛驴,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则此案:(  )
  A.过错在甲,由甲承担责任
  B.过错在乙,由乙承担责任
  C.双方均有过错,互相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各自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这虽然也是动物致损的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因为甲有过错,因此,应当由甲承担责任。
  第37题下列哪些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
  A.检举、揭发某贩卖毒品犯罪分子贩卖海洛因400克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
  B.甲与乙犯故意杀人罪后,甲自动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乙。经查乙是该案主犯
  C.甲在同室关押的罪犯逃跑时,及时向看守所告发,制止其脱逃的
  D.甲检举乙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事实,经查证属实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A、B、D均有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可能,因此属重大立功,而c项假如同室罪犯构成
  脱逃未遂,不可能判无期YAk.徒刑。所以不构成重大立功。
  第38题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是:(  )
  A.刘某为某国间谍递送情况,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B.外国人许某过失伤害中国公民案
  C.李某涉嫌贪污受贿达l00万元
  D.徐某涉嫌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考试大论坛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A中刘某犯危害国家安全罪,8是外国人犯罪的案件,C中李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D中徐某所犯盗伐林木罪最多判处有期徒刑,所以D不符合第20条的规定,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的范围。
  第39题下列哪些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单独实施,其他人员不能直接单独实施?(  )
  A.叛逃罪
  B.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l09条的规定,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掌握国冢秘密的国冢工作人
  员也可成为叛逃罪的犯罪主体。B项根据《刑法》第251条的规定,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项根据《刑法》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D项根据《刑法》第398条,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能成立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
  第40题赵某于2004年3月5日向李某借款15万元用于购房,双方约定赵某应于2005年3月5目前偿还该借款。王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王某的保证期间自2004年3月5日至2005年3月5日。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与李某约定的保证期间合法有效
  B.视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
  C.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
  D.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7年3月5日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参见《担保法解释》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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