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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精讲第一章公司法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日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是全体股东

  (3)公司章程;(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来源:www.examda.com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首次出资”)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0)公司住所证明;(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注: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2、4、5、6有一定差别)

  另外,下列情况还必须提交相应材料:

  (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对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有所不同而已:前者称为股东;后者则称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增加了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二、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与特征来源:

  1、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2、公司章程的特征。公司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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