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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格考试:民诉及仲裁分类真题不定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6、(2000-2-87)如果济南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南京公司应诉答辩,后庭审中南京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ABD
【考点】庭审开始后仲裁协议的效力(法院的应诉管辖权)
【详解】《民事诉讼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7、(2000-2-88)如果济南厂与南京公司合意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纠纷,作出裁决后,济南厂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南京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执行
B、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ABC
【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
【详解】《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所以A项正确。对于BCD项,根据《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所以BC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8、(2000-2-89)如果南京公司与南京某运输公司订有运输合同,现双方就此合同产生了争议,对此争议有权管辖的法院是:
A、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B、武汉市有关人民法院
C、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AB
【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运输始发地和被告住所地——南京市、运输目的地——武汉市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正确答案为AB。
 
9、(2000-2-90)如果沿江受到化工原料污染的贝类养殖户欲对南京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安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B、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
C、重庆市有关人民法院
D、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
【答案】AB
【考点】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详解】本案属于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高法民诉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所以本题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安庆市或被告住所地南京市的法院。故本题应选择AB。
 
 
(五)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下列97—100题。
 
10.(2002-3-97)如果鲁天在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谢威先按特定程序申请宣告鲁天为失踪人
B.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鲁天为失踪人
C.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鲁天送达诉论文书
【答案】D
【考点】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对于本题法院可以受理案件并应用公告方式向鲁天送达诉讼文书。所以D是正确的。AC是错误的。同时根据《民诉法》第166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对于公民下落不明的案件,必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其下落不明,不经申请人民法院不可主动宣告公民下落不明。所以B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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