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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格考试:民法分类真题不定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36. (2005-3-84 )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正确?
  A.胡芳对张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马飞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C.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D.马飞对马俊的遗产享有转继承权
  【答案】ABD
  【考点】丧偶儿媳的继承权顺序,代位继承权、转继承
  【详解】《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胡芳作为张桦的儿媳对张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马飞可以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这条是关于转继承的规定。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ABD。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85-88题。
 37. (2005-3-85 )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答案】AD
  【考点】连带责任保证的认定、内容以及连带保证人之间保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详解】根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此,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选项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38. (2005-3-86 )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D
  【考点】关于保证责任的承担问题
  【详解】根据《担保法》第28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根据《担保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甲可选择,只是物保人在人保之外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39. (2005-3-87 )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答案】AB
  【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力
  【详解】根据《民通意见》第171条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的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选项C错误。D说法不正确。
 40. (2005-3-88 )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答案】BD
  【考点】合同债务转移的效力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第2款的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可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即使债权人甲同意该债务转让协议,但如果抵押权人戊不同意,则其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债务转让如果征得债权人和抵押人的同意,则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选项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89-9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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