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02-3-86)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屋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答案】AC
【考点】被宣告死亡人的遗产的继承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r168条规定“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民通意见》第、36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法院于1996年7月6日受理刘青请求法院宣告王锋死亡的申请。 公告期满后法院于1997年7月6日宣告王锋死亡,此日期即为王锋死亡日期。此时发生遗产继承问题。《继承法=》第lO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王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6间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青占有3间,其余3间属于王锋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是正确的。如何确定王锋的继承人是本题的一个难点,由于我们上面已经分析过了王锋的死亡日期,那么就可以将王锋的父亲排除,因为其父于1996年10月3日死亡,当时王锋还没有被宣告死亡。因此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王锋之妻刘青、王锋之子王达、王锋之母谢兰,由他们继承王锋的3间房屋的遗产,选项C为正确答案。其余两个选项均是错误的
22. (2002-3-87 )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
A.谢兰、王达、王莉
B.谢兰、刘青、王达、王莉
C.谢兰、刘青、陈莹、王达、王莉
D.谢兰、陈莹、王达、王莉
【答案】A
【考点】宣告死亡后的婚姻关系问题
【详解】《婚姻法》第10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因此王锋在存在与刘青婚姻关系的基础上与陈莹结婚,属于无效婚姻。陈莹不能作为王锋的妻子继承王锋的30万元。《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在王锋被宣告死亡后,其与刘青的婚姻关系解除,刘青也不能以妻子的身份继承王锋的30万元。对于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王锋之母谢兰、王锋之子王达、王锋之女王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选项A为正确答案。
23. (2002-3-88 )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玉锋、陈莹与张明之间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B.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
C.王锋与陈莹取得了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张明巳将房屋交付
D.王锋与陈莹未取得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考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
【详解】首先,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是债权合同,其效力不受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他们之间的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合同,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其次,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由于这3间房屋未办登记过户手续,因此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张明所有,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是正确的。
24. (2002-3-89)设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私房3间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就王、陈二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B.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D.王锋、陈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ABD
【考点】共有关系的认定
【详解】依据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本题中,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而且根据前面的题的分析已知王锋与陈莹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因此,王锋与陈莹按照1:1的比例对该房屋按份享有所有权。
(2002-2-81—84)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81-84题。
25. (2002-2-81).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答案】ACD
【考点】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详解】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 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绑架刘某,并向刘某的家人勒索赎金三十万元,构成绑架罪。在实施绑架罪过程中对人质的非法拘禁,是绑架的当然结果,不另定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