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中国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宋元时期的法制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1日


  9.元代是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建立起来的王朝,在法律上还保留有大量的民族习惯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实行民族不平等政策,公开宣扬民族之间的歧视,将全国人民化分为(),每一等人都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A. 一等人 B. 三等人 C. 四等人 D. 五等人

  【答案】 C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元朝的四等人制度。本题主要注意两个点:一是四等人制度的基本内涵,即将全国的人民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人)、汉人(原金国地区的汉人、契丹、女真人)、南人(原南宋地区的汉人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人)。二是认识到四等人制度的基本性质以及原因。这者是因为元朝是蒙古族建立起来少数民族政权,在法律上公开宣扬各族人民不平等,使得元朝的法律带有鲜明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色彩。四等人制度典型地反映出元朝法律的基本性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C。

  二、多项选择题

  1.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2003年试题)

  A. “立继”B. “祖继”C. “嗣继”D. “命继”

  【答案】 A D

  【试题分析】 南宋规定,绝户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A、D。

  2.宋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的直接控制,在中央和地方上分别设立()。

  A. 审刑院 B. 大理寺 C. 刑部 D. 提点刑狱司

  【答案】 A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宋初加强对司法权进行控制的做法。主要注意两点:一是既然是加强对司法权的控制,也就是在原来的司法机构的基础上,通过新设部门来加强皇帝直接对司发的控制。以往凡是大理寺审判的案件,经过刑部复核后即可以定案。而设立审刑院以后,大理寺审判的案件在经过刑部复核以后,还必须送审刑院详议,再奏请皇帝批准。这说明审刑院是皇帝直接控制司法的机关。审刑院又被称之为“宫中审刑院”。二是在中央设立审刑院只能说明对中央三法司的控制,但对于地方上的的司法权还必须设立新的机构才可以完成。这就是,提点刑狱司设立的背景,也就是将其作为宋代为了地方上的加强司法控制的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D。

  3.随着宋代中央专制主义集权体制不断加强,其刑罚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刑罚日趋加重,尤其是对那些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行为。这些刑罚制度和刑罚罪名主要有()。

  A. 折杖法 B. 刺配法 C. 重法地法 D. 凌迟法

  【答案】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主要测试宋代加强强中央集权在刑罚制度上的体现。本题中,折杖法是减轻刑罚的体现,而宋代加重刑罚处罚的法律责更多,主要有刺配法、重法地法、凌迟法、贼盗重法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BCD。

  4.宋代买卖契约分为()。

  A. 绝卖 B. 活卖C. 租卖 D. 赊卖

  【答案】 A B D

  【试题分析】 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和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为一般买卖。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这些重要的交易活动,都须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A、B、D。

  5.宋代刑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A. 充军 B. 折杖法 C. 配役 D. 凌迟

  【答案】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宋代刑罚的变化。宋代刑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实行折杖法、配役和凌迟。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C、D。

  6.关于元代法律,叙述正确的有()。

  A. 法律维护民族间的不平等

  B. 法律规定宗室及蒙古人案件,由中央大宗正府专门负责

  C. 法律上明定蒙古人犯罪与汉人犯罪同罪异罚

  D. 依据不同民族将民众的社会地位划分为四等

  【答案】 A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元代法律的有关知识。元代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即是以法律维护民族间的不平等。元初,依据不同民族将民众的社会地位划分为四等,故AD正确。在定罪量刑上也体现着民族差别。元代法律规定宗室及蒙古人案件,由中央大宗正府专门负责,故B正确。汉人、南人诉案归刑部,且审判机关的正官亦由蒙古人担任。遇有蒙古人与汉人纠纷案件,多偏袒蒙古人。法律上明定蒙古人犯罪与汉人犯罪同罪异罚,故C也正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A B C D。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