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心 > 社会工作者 > 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预习必看,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这些知识点要重点掌握.pdf

免费 预习必看,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这些知识点要重点掌握.pdf

213.33KB 下载数:337 第97批 更新时间:2024-01-31
  • 预习必看,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这些知识点要重点掌握.pdf-图片1

    预习必看,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这些知识点要重点掌握

    01 对象范围

    要点 主要内容

    对象和条件 1、对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的成年人;

    2、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

    的视力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收入、财产符合规定;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收入、财产符合规定;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收入、财产符合规定。

    【注意】

    1、收入是指工资性收人、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人、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养老金、社保和高龄津贴等福利补贴;

    2、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3、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

    人员。

    02 基本原则

    233网校(www.233.com):面向建筑工程、金融财会、职业资格等考证人群,提

    供视频课程、报考指导、免费题库等考试培训服务。

    1 / 4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