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师和学生
【内容提要】
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是教育系统中两个最基本的要素。研究教师与学生是现代教育理论的基本内容,是教育学人文精神的体现。本章主要阐述了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教师的职业角色及教师专业化发展,旨在从历史到现实、从宏观到微观把握教师职业的特点、地位、作用,明确教师专业化的内容和途径。同时探讨了学生的本质属性、教育定位、社会地位,以及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任务等内容,目的在于树立科学的学生观。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师生关系的重要意义、表现形式,并提出了理想师生关系的建构策略。
【学习目标】
1.了解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理解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其作用。
2.识记教师职业的概念及其性质。
3.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类型及其途径。
4.理解教师的基本角色及其在新课程背景下的转化。
5.理解学生的本质属性、社会地位及其身心发展的任务。
6.运用师生关系的相关理论,阐述师生关系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表现以及理想师生关系的构建策略。
第一节 教师及其专业发展
教师职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职业,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生与历史上教师的劳动也是密切相关的,而当今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则更加依赖教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了解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明晰教师职业的性质,掌握教师的职业劳动特点,有利于教师角色的合理定位和教师专业的充分发展,从而更有效地发挥教师的作用。
一、教师职业概述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教师职业是历史悠久的社会职业,早在人类社会初期,教师还没有形成独立职业的时候就存在着教的活动。我国古籍记载着伏羲氏教民以猎、神农氏教民以耕的传说,表明原始部落的首领承担了教的职责。那时是“长者为师”,教师还不是专门的职业。教育从生产劳动与日常生活中分化出来,大致是在奴隶社会初期,由于产生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自然就要求有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这时,教师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然而,在学校产生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教师并不是完全专职的,更不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在西方,古希腊时期出现的“智者派”是最早的教师,以教授无知的人,使其有知识而生存。在中世纪,僧院学校、教会学校多以僧侣、神父、牧师为师。中国奴隶社会很长时期是“政教合一”,“以吏为师”。即使在封建社会中,以教师为职业的私塾先生及在书院讲学的学者,也都没有接受从师任教的专门训练。当时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很低,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数也十分有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以后,各国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这就为教师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对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大量教师,并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和从教技能,专门培养教师的机构——师范学校由此产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表明,世界各教师的从业人数增长十分迅速,仅l965年至l990年,不足30年间全球各级教师总数增加了2~3倍以上。发展中国家由于原有教育发展程度低,教师基数小,相对发展较快,其教师人数在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层次上分别增加4倍、6倍、7倍左右。
在教师数量增加的同时,各国教师教育相应地也得到了发展和提高,普遍提高了师资培养标准,通过立法规定教师资格,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标准和任职条件,逐步推进了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使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升。
(二)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与作用
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与作用紧密相连,它不仅与人们对教育地位的认识有关,而且与社会对教育的需要与期望有关,还与它拥有的社会地位资源及对社会的实际贡献相关。古代教育依附于政治、经济,教师的社会地位不稳定;现代教育的独立性提高,逐渐占据社会中心,教师的社会地位也相应提高。
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是通过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占有的地位资源来体现的,主要包括:社会作用、政治地位、经济待遇、职业权利、从业标准。
1.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
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是指教师职业对一定社会的发展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它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客观基础。一般来说,职业社会作用的大小与其地位高低呈正比。教师职业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首先,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次,教师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通过理论建构、知识创新、品德示范、宣传咨询等直接参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先导作用;再次,教师是人才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担负着培养一代新人的重任,在学生发展中起着引导作用。因此,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不可取代,教师的劳动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承认。
2.教师职业的政治地位
教师职业的政治地位是指教师职业在国家或民族的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表现为教师的政治身份获得、教师自治组织的建立、政治参与度、政治影响力等。在我国古代社会,教师的政治地位总体上是低下的,处于一种被利用的地位;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教师在政治上是受歧视的;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为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教师作为知识分子被明确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选举教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彰优秀教师,设立特级教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但在“文革”中,由于歪曲了知识分子政策,教师被污蔑为“臭老九”,被推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平反冤假错案,教师的政治地位才得以恢复,并成立了中国教育工会(2002年扩大为教科文卫体工会)。从世界发展的趋势看,形成统一的专业组织是认同教师专业和争取专业权利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都成立了教师组织,如全美教育协会、美国教师联盟、英国全国教师联盟、日本教职员组合等。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地位的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的提高成为教师职业社会地位提高的前提。
3.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
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是指教师所得到的物质报酬,它包括工资、奖金、医疗、保险、退休金等福利,它是教师劳动的价值表现形式之一。教师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创造性劳动,因此,教师劳动具有较高的价值,教师职业从业者在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经济待遇水平应与其劳动的性质和形式相称,即教师的经济待遇应相当于社会复杂劳动者所享有的经济待遇水平。
自古以来,除少数大师鸿儒外,普通教师的经济待遇一直比较低下,“家有一斗粮,不当孩子王”,“两袖清风”等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现代社会,教师的价值与教育的价值、知识的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教师的经济待遇在不断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不仅影响教师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也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它是教师社会地位的最观
表现。因此,在影响教师地位的诸要素中,应格外重视工资,确定教师工资要考虑两点:第一,应反映教师对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反映出教师的重要性以及从就职执教之日起便肩负起来的一切责任;第二,应比支付给需要类似的或同等资格的其他职业的工资更为有力。
4.教师职业的权利
教师职业的权利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教师在履行职责时所享有的权利。教师享有的社会权利,除一般公民权利(如生存权、选举权,享受各种待遇和荣誉等)外,还包括职业本身特点所赋予的专业方面的自主权:(1)教育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施教育、指导、评价的权利。(2)专业发展权,即教师依法享有发展自己、提高专业文化水平的权利。(3)参与管理权,即教师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教师是学校的主人,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师的权利与责任、义务相联系,但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教师基本权利还没有得到应有保障的今天,教师合法权利的维护对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稳定具有特殊意义。
5.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
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是与其他职业相比较产生的,它是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内在标准。
它主要是通过从业标准来体现,有没有从业标准和有什么样的从业标准是教师职业专业地位高低的指示器。尽管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很难像医生、律师职业那样严格规范,但只有建立起自己职业的规范,才能显示出它独立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教师职业没有确定的标准是造成教师社会地位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解放后,由于教育事业发展速度过快,教师短缺,大量补充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一度达到580万人,至今仍有70多万代课教师,使教师社会地位受到严重影响。日本教师的社会地位比较高,这与其教师职业标准高有很大的关系。
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既有软性标准,如道德要求、个性要求等;也有硬性标准,如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它成为教师职业学术性要求和从事专业活动的基本要求,保证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性。
(三)教师的概念及其职业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一界定体现了教师职业的性质。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职业是依据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性质与形式而划分的社会劳动集团,社会学者常常把职业划分为专门职业与普通职业。作为专门职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需要专门技术和特殊智力,在职前必须接受过专门的教育;二是提供专门的社会服务,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三是拥有专业性自主权或控制权,如对从业人员聘用、解聘的专业权利不受专业外因素控制,表现为专业工作者应获得本专业资格证书,专业内部有不同的职称来标志专业水平的差异等。根据学术标准衡量,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他需要经过专门的教师教育训练,掌握专门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养人才为社会服务。教师职业的专业化集中表现在教师的专业情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个方面。
20世纪中叶以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才被普遍认可与自觉建设。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认为它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训练且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还要求对其管理下的学生的教育和福利具有个人的和公共的责任感。
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掀起了“教师专业化”的改革浪潮。
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中,教师已被列入了“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的类别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各级各类教师被列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个体从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是在学习、接受人类经验,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承担教化任务的是教师,他们根据一定社会要求向年轻一代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知识经验,规范他们的行为品格,塑造他们的价值观念,引导他们把外在的社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素质,实现个体的社会化。
我国教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谓教书育人,就是教师通过承担各门课程的教学,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指导学生主动地、有效地进行学习,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来促进学生健康、快速地成长。教书与育人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教书育人反映了教师职业的本质,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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