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规概论》各章重点
第五章 教师
40、(判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41、(判断)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
42、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
43、(案例)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指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2.科学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假期”的权利。包括内容: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权、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
44、(案例)教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45、(判断)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教师工作的条件。
46、(选择)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招聘,续聘,辞聘,解聘
47、教师考核的内容为: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即德、能、勤、绩)。
48、教师的法律责任 1、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2、打击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3、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4、教师违反教育法规的法律责任(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应付法律责任 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负法律责任 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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