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止药品被混淆和污染措施
(1)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
(2)应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3)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
(4)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他有效防止污染和混淆的设施。
(5)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6)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志。
(7)拣选后的药材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洗涤其他药材。
(8)不同药材不得一起洗涤。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炮制品不宜露天干燥。
(9)药材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
(10)直接人用的药材粉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
3.批包装记录的内容
(1)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
(2)印有批号的标签和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
(3)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
(4)已包装产品的数量。
(5)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
(6)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7)本次包装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
4.清场记录的内容
(1)工序。
(2)品名。
(3)生产批号。
(4)清场日期。
(5)检查项目及结果。
(6)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
☆ 考点8:质量管理
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2.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2)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
(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
(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
(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储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10)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 ☆考点9:产品销售与收回
1.销售记录
(1)内容: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
(2)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
2.药品退货和收回记录
(1)内容: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或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或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2)因质量原因退货或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时处理。
☆ ☆☆考点10:名词
1.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2.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3.待验: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4.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5.工艺用水: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6.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
☆ ☆☆☆☆考点11:附则
1.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级别
注意级别顺序:100级、1万级、10万级、30万级。
2.洁净室的要求
(1)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
(2)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立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3)100级洁净室内不得设地漏,不得裸手操作,当不可避免时手部应及时消毒。
(4)10000级洁净室传输设备不得穿越低级别区域。
(5)100000级以上工作服应在洁净室内洗涤干燥。
(6)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的尘埃粒子数、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应定期检测报考条件下的洁净状况。
3.无菌药品和非无菌药品的洁净级别要求
4.批的划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