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高频考点
2024 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高频考点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造价相关概念 1. 项目投资的构成
2.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3.工程计价的特征
2024 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高频考点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造价相关概念 1. 项目投资的构成
2.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3.工程计价的特征
4. 计价的复杂性-七类计价依据
项目 内容
设备和工程量(量)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设计文件
工、料、机等实物消耗量(量)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造价指数
工程单价(价格) 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材料运杂费、机械台班费、 物价指数
设备单价(价格) 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关税
措施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价格) 相关的费用定额和指标
政府规定的税费
5. 全面造价管理的内容
6. 造价管理的内容
阶段 造价管理内容
项目策划阶段 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
设计阶段 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 政府投资项目中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作为项目造价的最高限额
4. 计价的复杂性-七类计价依据
项目 内容
设备和工程量(量)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设计文件
工、料、机等实物消耗量(量)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造价指数
工程单价(价格) 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材料运杂费、机械台班费、 物价指数
设备单价(价格) 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关税
措施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价格) 相关的费用定额和指标
政府规定的税费
5. 全面造价管理的内容
6. 造价管理的内容
阶段 造价管理内容
项目策划阶段 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
设计阶段 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 政府投资项目中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作为项目造价的最高限额
工程发承包阶段 • 招标策划 • 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 确定投标报价及策略,确定承包合同价
施工阶段 • 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 • 实施工程费用动态监控 • 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
竣工阶段 • 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编制竣工决算 • 处理工程保修费用
7.造价管理的原则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 主动控制(事先)与被动控制(事中和事后)相结合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最有效手段)
8.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阶段 内容
策划阶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设计阶段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发承包阶段 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施工与竣工阶段 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鉴定与纠纷调解 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 解
计价依据编制 •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全过程+编制+审核+分析+管理+造价鉴定+咨询服务) 9.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 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 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结算价款的编制
10.AIA 合同文本
项目 内容
工程发承包阶段 • 招标策划 • 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 确定投标报价及策略,确定承包合同价
施工阶段 • 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 • 实施工程费用动态监控 • 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
竣工阶段 • 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编制竣工决算 • 处理工程保修费用
7.造价管理的原则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 主动控制(事先)与被动控制(事中和事后)相结合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最有效手段)
8.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阶段 内容
策划阶段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设计阶段 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发承包阶段 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施工与竣工阶段 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鉴定与纠纷调解 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 解
计价依据编制 •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全过程+编制+审核+分析+管理+造价鉴定+咨询服务) 9.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 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 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结算价款的编制
10.AIA 合同文本
项目 内容
合同系列
A 系列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 承包商、供应商之间, 以 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文件
B 系列 发包人与建筑师之间合同文件
C 系列 建筑师与顾问之间合同文本
D 系列 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文件
E 系列 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F 系列 财务管理表格
G 系列 合同和办公管理表格
核心 通用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成本补偿/最高限定价格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用)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施工的人)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5)安 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钱和图纸)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质量安全措施) 2.与施工许可证有关的时间
内容 时间 备注
施工许可证的期限 3 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 3 个月 最长可延期 2 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 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 年以上
3.建筑工程监理
项目 规定
资质规定 • 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 •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回避规定 • 监理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
合同系列
A 系列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 承包商、供应商之间, 以 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文件
B 系列 发包人与建筑师之间合同文件
C 系列 建筑师与顾问之间合同文本
D 系列 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文件
E 系列 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F 系列 财务管理表格
G 系列 合同和办公管理表格
核心 通用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成本补偿/最高限定价格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用)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施工的人)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5)安 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钱和图纸)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质量安全措施) 2.与施工许可证有关的时间
内容 时间 备注
施工许可证的期限 3 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 3 个月 最长可延期 2 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 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 1 年以上
3.建筑工程监理
项目 规定
资质规定 • 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 •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回避规定 • 监理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
件和设备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和利害关系(不能与被他管的单位有 关系) • 可委托具有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有资质, 无关系) (可以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有关系)
4.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板斧)
项目 内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 安装 •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不使用、不施工)
• 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 • 不进行竣工验收 (不拨款、不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四有一完成)
项目 内容
一完成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四有
•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资料) •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 试验报告) •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 质量合格文件) •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有保修书)
7.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见证取样: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 单位的监督下取样,送具有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8.总包、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 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包单位 负责; •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9.最低保修期的规定(约定可以更长)
保修范围和内容 最低保修期
件和设备的供应单位有隶属和利害关系(不能与被他管的单位有 关系) • 可委托具有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有资质, 无关系) (可以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有关系)
4.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板斧)
项目 内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 安装 •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不使用、不施工)
• 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 • 不进行竣工验收 (不拨款、不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四有一完成)
项目 内容
一完成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四有
•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资料) •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 试验报告) •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 质量合格文件) •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有保修书)
7.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见证取样: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 单位的监督下取样,送具有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8.总包、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 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包单位 负责; •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9.最低保修期的规定(约定可以更长)
保修范围和内容 最低保修期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墙面的防渗漏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安全相关规定 10. 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板斧)
项目 内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总包、分包的安全责任 • 总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12.哪些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需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 查
•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 • 模板工程 • 起重吊装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拆除、爆破工程 口诀:土坑起手拆模
• 深基坑工程 • 地下暗挖工程 • 高大模板工程 口诀:挖大坑
• 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招标与投标 13. 招标的范围
项目 内容
必须进行招 标的范围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基础) •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国际)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墙面的防渗漏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安全相关规定 10. 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板斧)
项目 内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绝执行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总包、分包的安全责任 • 总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12.哪些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需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 查
•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 • 模板工程 • 起重吊装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拆除、爆破工程 口诀:土坑起手拆模
• 深基坑工程 • 地下暗挖工程 • 高大模板工程 口诀:挖大坑
• 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招标与投标 13. 招标的范围
项目 内容
必须进行招 标的范围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基础) •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国际)
可以 邀请招标
•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 可供选择(人少)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钱多)
可以 不进行招标
•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只有一家会) •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自己能干不用找别人) •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生产或者提供(自己能干不用找别人) •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 功能配套要求(有配套要求的)
14. 招标的相关规定
项目 内容
投标有效期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标底及投标限 价
•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 标底必须保密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 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公开) •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15.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
项目 内容
投标的撤回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投标的撤销 •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6.属于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项目 内容
属于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
标的情形 (有预谋的 联合行动)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 协同投标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可以 邀请招标
•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 可供选择(人少)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钱多)
可以 不进行招标
•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只有一家会) •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自己能干不用找别人) •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生产或者提供(自己能干不用找别人) •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 功能配套要求(有配套要求的)
14. 招标的相关规定
项目 内容
投标有效期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标底及投标限 价
•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 标底必须保密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 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公开) •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15.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
项目 内容
投标的撤回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投标的撤销 •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6.属于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项目 内容
属于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
标的情形 (有预谋的 联合行动)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 协同投标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
标的情形 (从形式推
断)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政府采购 17. 政府采购方式(五种方式)
项目 内容
公开招标 中央预算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由省级政府规定
邀请招标
•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人少的:可选 范围小的)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钱多的:公开招标不值得的)
竞争性 谈判
•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 采购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
询价 •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项目
合同的订立 18.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项目 内容
要约撤回 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 人
要约撤销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9.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20. 格式条款
行动
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
标的情形 (从形式推
断)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政府采购 17. 政府采购方式(五种方式)
项目 内容
公开招标 中央预算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预算的采购项目,由省级政府规定
邀请招标
•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人少的:可选 范围小的)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钱多的:公开招标不值得的)
竞争性 谈判
•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 采购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
询价 •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项目
合同的订立 18.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项目 内容
要约撤回 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 人
要约撤销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9.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20. 格式条款
项目 内容
无效 格式条 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 款 解释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的解释(保护弱势一方)。 •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1.缔约过失责任
项目 内容
概念 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构成 条件
• 当事人有过错 • 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 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主要 情形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约定不明合同法的处理规则
项目 内容
质量要求 强制性国标-推荐性国标-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 定标准
履行地点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 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费用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3. 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项目 内容
无效 格式条 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 款 解释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的解释(保护弱势一方)。 •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1.缔约过失责任
项目 内容
概念 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构成 条件
• 当事人有过错 • 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 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主要 情形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约定不明合同法的处理规则
项目 内容
质量要求 强制性国标-推荐性国标-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 定标准
履行地点 •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 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费用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3. 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24. 定金与违约金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非违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 价格法 25. 经营者权利与政府定价的权利
方式 内涵
经营者权利
• 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 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 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 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政府定价的商品
•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1. 工程项目的组成
项目组成 内涵
单项工程 •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 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独立设计文件+独立生产能力),如独立 生产的车间
单位工程 •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 • 如工业厂房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
24. 定金与违约金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非违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 价格法 25. 经营者权利与政府定价的权利
方式 内涵
经营者权利
• 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 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 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 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政府定价的商品
•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1. 工程项目的组成
项目组成 内涵
单项工程 •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 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独立设计文件+独立生产能力),如独立 生产的车间
单位工程 •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 • 如工业厂房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
• 有的项目没有单项工程,直接由若干单位工程组成
分部工程
• 将单位工程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建筑功能等划分的工程 •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 屋面、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 能、电梯等工程。
分项工程 •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 • 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木 门窗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等
2. 项目的分类
项目组成 内涵
按投资效 益和市场 需求划分
竞争性 项目
投资回报率较高,投资主体为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 自担风险。
基础性 项目
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 基础设施和需要政策扶持的项目,如交通、能源、水 利、城市公用设施等。(高投资-回报小:高速公路)
公益性 项目
为社会发展服务、难以产生直接经济回报的项目,如 科技、文教、卫生等项目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 项目,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安排。(有投资无直接回 报:公立医院)
按项目的 投资来源
政府 投资项目
• 经营性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的水 利、电力、铁路等项目基本都属于经营性项目。 • 非经营性项目可施行“代建制”。学校、医院、机 关办公楼等。
非政府 投资项目 一般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投资决策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
3.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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