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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考试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第14讲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6日



例9.当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运行期各种后续费用较高的货物时,宜采用(    )进行评标。(2003考题) 
A.综合评标价法    B.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 
C.最低投标价法    D.百分评定法 
答案:[B] 

例10.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主要方法有(    )。(2003考题) 
A.评议法          B.综合评标价法 
C.最低投标价法     D.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 
E.百分评定法 
答案:[BCDE] 
评析: 

例11.在设备采购评标方法中,具有评标考虑因素全面,且可以将难以用金额表示的各项要素量化后进行比较等优点的方法是(    )。(2004考题) 
   A.环比评分法    B.多比例评分法 
   C.百分评定法    D.综合评标价法 
答案:C 
四、设备、材料合同价款的确定 
在国内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中的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单位组织与设备需方签订经济合同,进一步确定合同价款。一般说,国内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价款就是评标后的中标价,但需要在合同签订中双方确认。 
设备、材料的国际采购合同中,合同价款的确定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其具体价格条款应包括单价、总价及与价格有关的运输、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各种捐税、手续费、风险责任的转移等内容。由于设备、材料价格的构成不同,价格条件也各有不同。设备、材料国际采购合同中常用的价格条件有离岸价格(FOB)、到岸价格(CIP)、成本加运费价格(CFR)。这些内容需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认真磋商、最终确认。

第五节  国际工程招投标及FIDIC同条件 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网(www.zaojiashi.com)提供.
一、国际工程招投标 
(一)概述 
    1.世界银行集团简介 
世界银行集团(The World Bank Group)共包括五个成员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国际开发协会(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国际金融公司(TheInternational  Finance  Cooperation)、解决投资争端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he settlement  of  lnvestment  Dispute)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The Multilateral lnvestment Agency),“世界银行”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统称。 
    2.我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 
    我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1年都未能行使代表权,1980年我国的代表权才被恢复。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是我国与世界银行合作的核心内容。世界银行贷款并不支付项目的全部投资,一般只支付项目所需的外汇资金或项目总投资的35%到50%,其余投资由国内配套资金承担。 
    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原则 
第一,在项目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性和效率性; 
第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合格的投标人承包项目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论投标人来自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第三,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其贷款项目应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 
(二)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是指邀请世界银行成员国的承包商参加投标,从而确定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整个程序和过程。 
1。总采购公告 
世界银行要求,贷款项目中心以国际竞争性方式采购的货物和工程,借款人必须准备并交世界银行一份总采购公告。送交世界银行的时间最迟不应迟于招标文件已经准备好、将向投标人公开发售之前60天,以便及早安排刊登,使可能的投标人有时间考虑,并表示他们对这项采购的兴趣。 
2.资格预审和资格定审 
凡采购大而复杂的工程,以及在例外情况下,采购专为用户设计的复杂设备或特殊服务,在正式投标前宜先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首先要确定投标人是否有投标资格(Eligibility),在有优惠待遇的情况下,也可确定其是否有资格享受本国或地区优惠待遇。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审定可能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该项采购任务。如果在投标前未进行过资格预审,则应在评标后对标价最低、并拟授予合同的标书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定审,以便审定其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源有效地实施采购合同。资格定审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其内容与资格预审的标准相同。 
3.准备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应符合《采购指南》的规定。世界银行虽然并不“批准”招标文件,但需其表示“无意见”(No objection)后招标文件才可以公开发售。在准备招标文件或世界银行审查过程中,也可能有忽略或产生错误。但招标文件一经制定,世界银行也已表示“无意见”,并已公开发售后,除非有十分严重的不妥之处或错误,即使其中有些规定不符合《采购指南》,评标时也必须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内容必须明白确切。应说明工程内容、工程所在地点、所需提供的货物、交货及安装地点、交货或竣工进程表、保修和维修要求,以及其他有关的条件和条款。如有必要,招标文件还应规定将采用的测试标准及方法,用以测定交付使用的设备是否符合规格要求。图纸与技术说明书内容必须一致。 
招标文件还应说明在评标时除报价以外需考虑的其他因素,以及在评标时如何计量或用其他方法评定这些因素。如果允许对设计方案、使用原材料、支付条件、竣工日程等提出替代方案,招标文件应明确说明可以接受替代方案的条件和评标方法。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任何补充、澄清、勘误或更改,包括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所作出的答复,都必须在距招标截止期足够长的时间以前,发送原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收件人。 
招标文件所用的语言应是国际商业通用的语言,即英、法、西班牙文三者之一,并以该种文字的文本为准。如果借款人愿意,他可以在以英、法或西班牙文发出招标文件外,同时发出本国文字的招标文件。只有本国投标人可选择用本国文字投标。 
4.具体合同招标广告(投标邀请书) 
除了总采购通告外,借款人应将具体合同的投标机会及时通知国际社会。为此,应及时刊登具体合同的招标广告,即投标邀请书。与总采购通告有所不同,这类具体合同招标广告不要求,但鼓励刊登在联合国《发展商务报》上。至少应刊登在借款人国内广泛发行的一种报纸上;如有可能,也应刊登在官方公报上。招标广告的副本,应转发给有可能提供所需采购的货物或工程的合格国家的驻当地代表(如使馆的商务处),也应发给那些看到总采购通告后表示感兴趣的国内外厂商。如系大型、专业性强或重要的合同,世界银行也可要求借款人把招标广告刊登在国际上发行很广的著名技术性杂志、报纸或贸易刊物上。 
从发出广告到投标人作出反应之间应有充分时间,以便投标人进行准备。一般从刊登招标广告或发售招标文件(两个时间中以较晚的时间为准)算起,给予投标商准备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45天。 
5.开标 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网(www.zaojiashi.com)提供.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应明确规定投交标书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投交标书的方式不得加以限制(如规定必须寄交某邮政信箱),以免延误,应该允许投标人亲自或派代表投交标书。开标时间一般应是投标截止时间或紧接在截止时之后。招标人应规定时间当众开标。应允许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对每份标书都应当众读出其投标人、报价和交货或完工期;如果要求或允许提出替代方案,也应读出替代方案的报价及完工期。标书是否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也应当众读出。不能因为标书未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而拒绝开启。标书的详细内容是不可能也不必全部读出的。开标应作出记录,列明到会人员及会宣读的有关标书的内容。如果世界银行有要求,还应将记录的副本送交世界银行。开标时         一般不允许提问或作任何解释,但允许记录和录音。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标书,尤其是已经开始宣读标书以后收到的标书,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一般都可加以拒绝。 
公开开标也有其他变通办法,一个办法是所谓“两个信封制度”(Two enVelope system),即要求投标书的技术性部分密封装入一个信封,而将报价装入另一个密封信封。第一次开标会时先开启技术性标书的信封;然后将各投标人的标书交评标委员会评比,视其是否在技术方面符合要求。这一步骤所需时间短至几小时,长至几个星期。如标书在技术上不符合要求,即通知该标书的投标人。第二次开标会时再将技术上符合要求的标书报价公开读出。技术上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其第二个信封不再开启。如果采购合同简单,两个信封也可能在一次会议上先后开启。 
6.评标 
评标主要有审标、评标、资格定审三个步骤。 
(1)审标。审标是先将各投标人提交的标书就一些技术性、程序性的问题加以澄清并初步筛选。 
(2)评标。按招标文件所明确规定的标准和评标方法,评定各标书的评标价。 
(3)资格定审。如果未经资格预审,则应对评标价最低标书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定审。定审结果,如果认定他有资格,又有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源承担合同任务,就应报送世界银行,建议授予合同。如发现他不符合要求,则再对评标价次低标书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定审。 
7.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标书进行评标,得出结果后,应将合同授予其标书评标价最低,并有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源的投标人。在正式授予合同之前,借款人应将评标报告,连同授予合同的建议,送交世界银行审查,征得其同意。 
招标文件一般都规定借款人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借款人在采取这样的行动之前应先与世界银行磋商。借款人不能仅仅为了希望以更低价格采购到所需设备或工程而拒绝所有投标,再以同样的技术规格要求重新招标。但如果评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也大大超出了原来的预算,则可以废弃所有投标而重新招标。或者,作为替代办法,可在废弃所有投标后再与最低标的投标人谈判协商,以求取得协议。如不成功,可与次低标的投标人淡判。 
如果所有投标均有重大方面不符合要求,或招标缺乏有效的竞争,借款人也可废弃所有投标而重新招标,但不能任意这样做。 
8.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应尽快通知中标的投标商准备谈判。《采购指南》还规定:“不应要求投标人承担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的工作责任,也不得要求其修改投标内容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有些技术性或商务性的问题是可以而且应该在谈判中确定的。①原招标文件中规定采购的设备、货物或工程的数量可能有所增减,合同总价也随之可按单价计算而有增减。②投标人的投标,对原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种标准及要求,总会有一些非重大性的差异。 
9.采购不当(MisProcurement) 
如果借款人不按照借款人与世界银行在贷款协定中商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世界银行的政策就认为这种采购属于“采购不当”。世界银行将不支付货物或工程的采购价款,并将从贷款中取消原分配给此项采购的那一部分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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