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形成企业的股权资金(权益资本)。
股权筹资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三种基本形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
基本情况 |
特点 |
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实际出资额,注册资本部分,形成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属于资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 |
优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公司与投资者)容易进行信息沟通(股权没有社会化) 3.手续相对比较简单,筹资费用较低 缺点: 4.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股票筹资) 5.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6.不利于产权交易 |
【提示】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二、发行普通股
(一)股票的特点
分类标志 |
类型 |
说明 |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普通股 | 公司发行的代表着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不加特别限制的,股利不固定的股票。 【提示】是公司最基本的股票,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情况下只发行普通股 |
优先股 | 公司发行的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其优先权利主要表现在股利分配优先权和分配剩余财产优先权上 【提示】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在参与公司管理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仅对涉及优先股股利的问题有表决权 | |
票面是否记名 | 记名股票 | 股票票面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将名称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的股票 |
无记名股票 | 不登记股东名称,公司只记载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 |
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 | A股 | 境内发行、境内上市,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
B股 | 境内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交易,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 |
H股 | 注册地在内地,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 |
N股 | 在纽约上市 | |
S股 | 在新加坡上市 |
【注】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四)引入战略投资者
含义 | 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
基本要求 | 1.要与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紧密 2.要出于长期投资目的而较长时期地持有股票 3.要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且持股数量较多 |
作用 |
1.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
(五)发行普通股筹资的特点
1.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经营 |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分散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经营。普通股筹资的股东众多,公司其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主要由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负责 |
2.没有固定的股息负担,资本成本较低 | 公司有盈利,并认为适于分配股利才分派股利;公司盈利较少,或者虽有盈利但现金短缺或有更好的投资机会,也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相对吸收直接投资来说,普通股筹资的资本成本较低 【提示】相对于债券筹资,资金成本较高。 |
3.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 | 普通股筹资,股东的大众化,带来了公司的广泛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上市公司,其股票的流通性强,有利于市场确认公司的价值 |
4.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 普通股筹资以股票作为媒介,便于股权的流通和转让,便于吸收新的投资者 |
5.筹资费用较高,手续复杂 | |
6.不易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 普通股筹资吸收的一般都是货币资金,还需要通过购置和建造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
7.公司控制权分散,公司容易被经理人控制。同时,流通性强的股票交易,也容易被恶意收购。 |
三、留存收益
筹资途径 | 1.提取盈余公积 2.未分配利润 |
筹资特点 | 1.不会发生筹资费用 2.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分布 3.筹资数额有限 |
四、股权筹资的优缺点(一般情况下)
优点 | 1.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
2.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 | |
3.财务风险较小 | |
缺点 | 1.资本成本负担较重(相对于债务筹资) |
2.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权 | |
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