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期债权投资
(1)溢折价的确定和摊销
①、溢价或折价=全部价款—相关税费—应计利息—债券面值
②、直线法摊销:每期摊销额相等
③、实际利率法摊销:
溢价购入: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债券账面价值*实际利率=投资收益也随之减少,溢价摊销额(应收利息-投资收益)逐期增加。
折价购入: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增加,投资收益也随之增加,折价摊销额(投资收益-应收利息)逐期增加。
如果是应付债券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溢折价,也是摊销额逐期增加。
(2)委托贷款的核算 P148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3)当期应提的跌价准备(=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已提数),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五章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折旧,要注意两个问题
1.范围扩大了:除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不计提折旧外,其余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这就是说,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折旧的范围大大扩大了。
2.基数变了: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与无形资产相同是出题点)
(二)后续支出的处理方法变了(新出题点)
1.后续支出如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理,这是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
2.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一点与原制度相同),但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超过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这一点与原制度不同)。
(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其损失由“营业外支出”列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其损失冲减“资本公积”。
第六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 出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第七章 负 债
(一)增值税:
1.进项税额分为可以抵扣和不得抵扣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个来源: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完税凭证、计算得来(按运费的7%、购进免税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按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交营业税的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不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发生了非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价税合一入帐:
2.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3.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交增值税直接根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和征收率计算****/(1+6%)*6%或4%
(二)其余小税种主要掌握列支渠道,如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管理费用(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此外还要注意有两种税不通过“应交税金”核算,是印花税,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