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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总结会计职称考《中级经济法》250个考点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4日

45.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举例】A企业与B企业签订一个100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A把货物运至B处,在4月1日交付货物,A和C签订了运输合同,运输途中由于C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到期不能交货;此时A应当向B承担违约责任,在运输合同中,C应当向A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A向B交付10万元的定金,因为C的原因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此时也是可以适用定金罚则的。

【举例】A是北京的某公司,B是上海的某公司,AB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A出卖货物,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总原则无法确定,此时A把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的时候,货物毁损的风险移转给B。

假设A C签订运输合同,C把货物运至B处,途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毁损,从而不能够按期交付货物,此时C不用向A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也不能向A要求支付运费。

在AB的买卖合同中,由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所以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假设A向B交了10万元的定金,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此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46.技术转让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权利归属问题。

47. 委托合同中的损害赔偿的问题。

48.“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本章总结:

【举例】A和B签订了100万的合同,

(1)问合同是否成立的时候,一般考查的是实际履行原则,一般情形下这个合同是成立的。

结合定金考查:在4月1日签订,双方约定在4.月10日交付定金的生效,不过A没有向B交定金,但向B发货了,而且B接受了,此时合同生效。

(2)无权代理中合同的效力问题。

(3)一方当事人能否撤销合同的问题。

(4)交付的问题:

所有权是否转移;风险的承担问题;交付之前的处理问题: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一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A和B签订了100万的合同,A向B发货了,此时可能考查约定不明的情形下,运费的承担问题、质量的确定问题等,。

(6)A向B发货了,债务人发生分立的时候,由分立后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7)撤销权和代位权。

(8)保证的问题。

(9)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减少。

违约金和定金适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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