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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游文丽精讲(4)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7日
 【例题】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合伙人甲和乙承接一项审计业务后,因与客户串通作假账被处以罚款。对此罚款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B.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D.由甲和乙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十三、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在法律适用中,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例如登记程序),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十四、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例题】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有限责任。(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中只有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5.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的普通合伙人仍然可以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考题】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7年考题)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的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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