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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经济法郭守杰讲义

来源:东奥 2008年1月10日

(二)股东知情权(P58)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股东分红权(P58)
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P59)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一)股东会(P59)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代表的比例没有要求。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公司法》删掉了该项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P60):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例题1】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7年)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答案】A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C
【例题3】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答案】ABCD
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P59)
(1)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①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③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
A、总经理
B、董事长
C、40%的董事
D、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
【答案】CD
(4)股东会的特别决议(P60)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6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减少注册资本
C、更换公司董事
D、变更公司形式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案】CD
(5)表决权(P59)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会议通知(P59)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7)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P59)
(二)董事会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董事会的组成(P60)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监事任期为法定制,就是3年。
2、小公司的特殊规定(P61)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三)监事会
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监事会的职权
1、监事会的组成(P61)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答案】ABCD
2、监事会的职权(P61)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
A、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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