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8)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月24日
导读: 导读:本资料是对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知识点的指导讲义。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注意: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注意: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意:如果投资人是法人,没有此项限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意: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开)

  【考题·单选题】(2007年)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

  A.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考题·单选题】(2009年)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缴付出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编辑推荐: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学习方法指导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教材变化及课程特点

  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复习备考指导汇总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