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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8月5日

  难点讲解二十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与特殊性

  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应当有自己独立的责任,或者说,经济法责任在整个责任体系中,应当有其独立的地位。

  二、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 

“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 

多种责任的竞合。经济法主体往往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因而经济法责任也具有突出的经济性,主要体现为经济性责任 

  (1)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

  经济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经济法主体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

  解释1:“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

  解释2:“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因而不属于经济法责任。

  案例:私自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本法责任、经济法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法责任)。

  例题1·判断题:经济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其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 )(2010年)

  答案:√

  例题2·判断题:经济法责任既包括“本法责任”,也包括“他法责任”。( )

  答案:×

  解析:只有“本法责任”才属于经济法责任,“他法责任”恰恰是经济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上的责任,经济法主体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具有“双重性”,并不是经济法责任本身具有“双重性”。

  (2)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

  经济法主体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3)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引导人们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来实现其调整目标,经济性责任能够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确保经济法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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