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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法》第六章基础讲义6.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来源:大家论坛 2013年8月15日

  三、“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一)试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主要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税率为零。
  (二)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及出租车。
  (三)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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