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基础学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6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①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②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③自愿和解或调解。

【分析1】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分析2】仲裁不同于诉讼中管辖的要求,仲裁中的仲裁机构是自愿选择的。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分析1】仲裁组织与国家机关独立: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它不隶属任何国家机关。

【分析2】仲裁组织之间独立: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