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题
(2012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红利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利息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缴纳。根据规定,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 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