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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经济法》模拟题二及参考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21日

  三、判断题 (本题型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正确答案:(√)

  备注:本题考核点为仲裁的特点。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

  正确答案:(√)

  备注: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的退伙问题。本题属于通知退伙,并具备通知退伙三个条件,应注意通知退伙属于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情况。

  3.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 )

  正确答案:(×)

  备注:本题考核点为资源纳税地点的规定。

  (1)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最高一档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

  正确答案:(×)

  备注:本题考核点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5.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免除。 ( )

  正确答案:(×)

  备注: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

  6.票据的取得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的,票据取得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均不得优于其前手。 ( )

  正确答案:(×)

  备注:票据取得人如恶意取得票据,则不享有票据权利。

  7.持票要因延期发出追索通知,给其前手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赔偿责任,所赔偿的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 )

  正确答案:(×)

  备注:持票人因延期发出追索通知,给其前手造成损失的,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

  8.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则甲方可解除合同。 ( )

  正确答案:(×)

  备注:《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不能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按抗辩权,而不是解除合同

  9.进口货物,因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关税少征或漏征,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10年。 ( )

  正确答案:(×)

  备注:进口货物,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建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

  10.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

  正确答案:(×)

  备注:契税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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