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投资收益 35
贷:长期股权投资 35
另外10万元在备查账上登记。
如果B企业第二年盈利60万元,则只应确认投资收益8万元(60×30%-10)。
将例10进一步展开:
假如A企业对B企业进行投资,账面价值为35万元,A企业还有应收B企业长期应收款15万元,B企业今年亏损150万元:
借:投资收益 45
贷:长期股权投资 35
长期应收款 10
假如A企业应收B企业长期应收款只有6万元,投资合同中没有负有额外承担损失义务的,则只能确认投资收益41万元:
借:投资收益 41
贷:长期股权投资 35
长期应收款 6
如果投资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方负有额外承担损失义务的,就形成一项或有事项,应确认预计负债:
借:投资收益 45
贷:长期股权投资 35
长期应收款 6
预计负债 4
以上所讲2、3、4,不论是有净利润,还是宣告分派股利或者有亏损,都是受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留存收益变动)。
5.受资企业除留存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比如受资企业资本公积发生变化,投资企业投资也会随之变化。
例11.教材P143例7-14 。
8、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接例7-14,假如经过一段时间后,把对B企业的投资进行处置,处置时,应把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处置时还应该注意,处置收入,借银行存款,同时要转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倒挤出投资收益的数额。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还要把减值准备转出:
借:银行存款 (出售的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计提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 (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
问题:借方的投资收益是不是处置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
例12.补充教材P143例7-14:
A企业对B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数额为1000万元,占B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30%,B企业今年有资本公积600万元,净利润3200万元。假如第二年把此项投资处置了,处置收入3500万元,与投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这部分差额确实是投资收益。
账面价值:1000+1140=2140(万元)
处置收入:3500
差额1340万元不是处置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因为在受资企业有资本公积600万元时,投资企业确认了资本公积180万元,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这项投资收益。
所以1340万元+180万元才是处置这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如果把这道题再变化一下,假如到本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了,其可收回金额只有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14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4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40
处置时账面价值就成了2000万元,假如处置收入3500万元。则处置时应把账面价值2000万元与出售价格3500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并且把原来的180万元资本公积也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