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出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例5. 见教材P103例6-4 。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1. 计算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计入“应收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注意两者只是支付时间不同,数额都是:面值×票面利率
2. 计算本期投资收益:重点问题
本期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3. 利息调整:应收利息(应计利息)和投资收益的差额,数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 在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实际利率,一个是摊余成本。
1. 实际利率:考试中一般会给出,但教材P103 例6-4没有给出,要会计算,这是财务管理的内容。具体计算见教材P103。
2. 摊余成本: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现金流入(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
实际上摊余成本就是每期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具体计算请参考教材例6-4。
注意:最后一年账务处理与前面正常年度思路不同。
1.正常年度思路:
第一步:票面利率×面值=应计利息
第二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投资收益
第三步:根据前两步的差额挤出利息调整
2.最后一年思路:要先把所有的利息调整转出,最后才计算出投资收益。
例6.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的债券:参见教材P106例题。
注意最后一年同分期付息一样,计算顺序有所改变:
第一步:票面利率×面值=应计利息
第二步:把利息调整转出,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第三步:计算投资收
而以前正常年度:
第一步:票面利率×面值=应计利息
第二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投资收益
第三步:根据前两步的差额挤出利息调整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把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等转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两者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例8.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应计利息10,利息调整贷方5,则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为100+10-5=10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102,则: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应计利息 10
第三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前面所讲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后面所讲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非衍生金融资产,一项金融资产是否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要区分清楚: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也不属于;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该属于第四类。
贷款和应收款项泛指一类金融资产,贷款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收款项主要是指一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收款项。
二、应收票据会计处理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票据到期,收到款项(无息票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面值)
如果是带息票据,收到票据时:
借:银行存款 (面值+利息)
贷:应收票据(面值+已经计算的利息)
财务费用
(注:面值+已经计算的利息:例如,06年5月收到应收票据,6月30日还未到期。则8月1号票据到期时收到款项,贷方应收票据即为面值+5月1日至6月30日的利息)
3.票据到期,没有收到款项,应把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
4.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1)如果附有追索权,实际属于质押贷款。贴现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差额)
贷:短期借款(票据面值)
(2)如果不附追索权,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差额)
贷:应收票据(面值+已经计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