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难点【解析】】
2.3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1.成本账面成本(账面余额)
2.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1)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确认
①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预计销售税金
②可变现净值中预计售价的确认
A.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以商品的合同价格为预计售价。
B.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按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例2-5】甲公司库存商品100件,每件商品的成本为120元,其中合同约定的商品60件,合同价为每件170元,该商品在市场上的售价为每件150元,预计每件商品的销售税费为36元,则该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如下
合同约定部分的可变现净值=60×170-60×36=8040(元),相比其账面成本7200元(=60×120),发生增值840元,不予认定;
非合同约定部分的可变现净值=40×150-40×36=4560(元),相比其账面成本4800元(=40×120),发生贬值240元,应予认定。
该存货期末应提足的跌价准备=240元,(这里务必要注意,不能将合同部分与非合同部分合并在一起认定存货的跌价幅度,那样的话,该存货就不会出现贬值,而这样作就会掩盖非合同部分存货的可能损失。)如果调整前(北京安通学校提供)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0元,则当期末应补提跌价准备140元,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140
贷存货跌价准备140
(2)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①用于生产的材料可变现净值=终端完工品的预计售价-终端品的预计销售税金-终端品的预计销售费用-预计追加成本
【例2-6】甲公司库存原材料100件,每件材料的成本为100元,所存材料均用于产品生产,每件材料经追加成本20元后加工成一件完工品。其中合同定货60件,每件完工品的合同价为180元,单件完工品的市场售价为每件140元,预计每件完工品的销售税费为30元,则该批库存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如下
合同约定部分的材料可变现净值=60×180-60×30-60×20=7800(元),相比其账面成本6000元(=60×100),发生增值1800元,不予认定;
非合同约定部分的材料可变现净值=40×140-40×30-40×20=3600(元),相比其账面成本4000元(=40×100),发生贬值400元,应予认定。
该材料期末应提足的跌价准备=400元,(这里务必要注意,不能将合同部分与非合同部分合并在一起认定存货的跌价幅度,那样的话,该存在就不会出现贬值,而这样作就会掩盖非合同部分存货的可能损失。)如果调整前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0元,则当期末应补提跌价准备300元,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
贷存货跌价准备300
另外,与之有关的两个论断
A.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其终端产品如果未贬值,则该材料不认定贬值,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
B。如果终端产品发生贬值而且贬值是由于材料贬值造成的,则以可变现净值确认存货的期末计价。
②用于销售的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的预计售价-材料的预计销售税金-材料的预计销售费用
二、存货减值的确认条件
发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北京安通学校提供)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