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学习笔记

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讲义(2)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1月23日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基础讲义(2)

  应注意的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科目的借方。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