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一)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二)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两个调整:
第一:调整购买日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
第二:固定资产提折旧的问题,合并前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提取折旧,合并后要按照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它们之间的差额要做调整分录。
二、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时,应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定的权益法进行调整。在确认应享有子公司净损益(调整后的)的份额时,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一步)应当以在备查簿中记录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直接以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确认,但是该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仍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第二步)如果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时还应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调整。参见本书第五章的相关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