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柜台委托
委托柜台应严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为客户办理委托业务,不得漏报或插报。委托柜台在接受客户委托时,必须审核客户亲笔填写的委托单、资金卡、身份证,并与本人核对一致。
完成委托后,在委托单回单上盖委托员私章,连同证件一并交还客户。2.非柜台委托
包括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3.撤单
营业部在接受客户撤销或修改通过委托柜台进行的委托时,客户须持身份证、资金卡填写撤单申请(委托单),并当面签署姓名。非本人办理的须审核有无委托权限。
营业部报单员接单后,审核证件及委托内容,确认无误后查找该笔委托是否成交。如果已成交,则告诉客户不能撤销或修改;如果没有成交或部分成交,则立即将该笔委托未成交部分撤销。
客户通过自助终端或电话自动委托系统委托的撤单,由客户按计算机屏幕或电话语音提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