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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交易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三)

来源:233网校 2015年3月18日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2004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开设中小企业板块,并核准了中小企业板块的实施方案。
  2.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B。【解析】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和报价驱动。指令驱动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报价驱动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
  4.B。【解析】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
  5.B。【解析】证券交易所会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纪律处分措施:(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4)取消交易权限;(5)取消会员资格。
  6.B。【解析】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可以转让,但转让席位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7.A。【解析】在订单匹配原则方面,根据各国(地区)证券市场的实践,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和经纪商优先原则等。其中,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以价格优先原则作为第一优先原则。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8.B。【解析】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直接受理。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可以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委托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9.C。【解析】上海证券代码和深圳证券代码都为一组6位数字。
  10.A。【解析】A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11.C。【解析】在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即首先按价格高低决定顺序,价格相同的,再按照时间先后决定顺序。因此.BC两选项价格优先,再按时间先后顺序,C选项委托最优先。
  12.B。【解析】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1)最高买人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本题符合第二种情形,即买入申报价格(15元)>最低卖出申报价格(14.98元),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14.98元)为成交价。
  13.B。【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印花税为1‰,过户费为0.75‰。设卖出价格为每股P元.可得:卖出收入=20 000P-20 000P×(2‰+1‰)-20 000×0.75‰=19 940P-15;买入支出=20 000×15+20 000×15×2‰+20 000×0.75‰=300 61 5(元)。保本即为:卖出收入一买入支出≥0,那么19 940P一1 5—300 615≥0。则P≥300 630÷1 9 940=1 5.08(元);即该投资者要最低以每股15.08元的价格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
  14.A。【解析】证券交收结果等数据由中国结算公司每日传送至证券公司,供其对账和向客户提供余额查询等服务。证券公司根据中国结算公司数据.记录客户清算交收结果。
  15.D。【解析】七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2)最近一个会汁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公司因2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以后亏损情形消除,于是按规定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获准,但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4)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5)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7)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6.C。


  17.B。【解析】证券交易所对于证券的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均予以公告。
  18.C。【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都要发布包括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证券交易所还要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19.D。【解析】证券经纪商要向客户提供一份《客户须知》.以便投资者了解诸如股市的风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投资品种与委托买卖方式的选择、客户与代理人的关系、个人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制、严禁全权委托投资、公司客户投诉电话等事项。
  20.A。【解析】证券交易中的委托单,如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双方签字和盖章,性质上就相当于委托合同。
  21.C。【解析】证券公司的营销渠道主要分为两种: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营销渠道基本上是直接销售渠道,包括证券公司营业部、网络证券营销和证券公司内部营销人员。
  22.B。【解析】A选项属于售前服务;CD两选项属于售中服务。
  23.A。【解析】技术风险是指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包括电脑设备、供电、通信设施等)发生技术故障,导致行情中断、交易停滞、银证转账不畅,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进行,从而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证券公司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4.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指使、协助、接受证券公司以证券经纪客户的资产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C。【解析】在操作流程方面,现阶段采用的主要办法如下表所示。

操作时间

程序内容

申购当日(T+0日)

投资者申购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
   (T+1甘)

申购资金冻结、
   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
   (T+2日)

摇号抽签、
   中签处理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

申购资金解冻

最后一步

结算与登记

  26.A。【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进行配股操作时按上市公司的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每个殷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照无偿送股比例。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并主动为其开立配股权证账户,按有偿配股的比例给予相应数量。
  27.C【解析】在最低申购金额的基础上,累加申购金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能超过99 999 900元;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整数份,但最高不能超过99 999 999份。
  28.B。【解析】根据即日买进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当日(T日)转换的公司股票可在T+1日卖出的原则,该投资者转换的股票可以在6月2日卖出。
  29.B。【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在终止股票上市前,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确定一家代办机构,为公司提供终止上市后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做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时,未依法确定代办机构的,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
  30.D。【解析】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i)介绍业务的范围;(2)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3)介绍业务对接规则;(4)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方式;(5)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的分担方式;(6)违约责任;(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C。【解析】证券公司进行证券自营买卖,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但这种收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收益,也有可能是损失,而且收益与损失的数量也无法事先准确估计。
   32.A。【解析】所谓自营业务的风险性或高风险特点主要是指市场风险,即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造成证券公司自营亏损的风险,这也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33.D。【解析】由于证券自营业务的高风险特性,为了控制经营风险,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利率互换)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5%计算;(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4.C。【解析】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1)禁止内幕交易;(2)禁止操纵市场;(3)其他禁止的行为。C选项属于其他禁止的行为。
   35.A。【解析】证券公司对其证券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业从业资格。
   36.D。【解析】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这种业务的特点是:(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2)具体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37。C。【解析】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证券公司可以在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限额。
   38.A。【解析】证券公司发现客户委托资产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39,D。【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6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40.D。【解析】ABC三个选项属于导致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的行为。
   41.C。【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处罚,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C。【解析】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43.A。【解析】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
   44.B。【解析】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资金台账和信用证券账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45.C。【解析】C项属于甲方(指客户)需要载明的信息之一。
   46.D。【解析】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后,应当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客户用于1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1个。
   47.C。【解析】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1)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5)权证的折算率为0。
   48.A。【解析】转融通互保基金的管理办法,由证券金融公司制定,经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49.C。【解析】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规定:(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2)对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3)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4)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50.D。【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交易品种主要有1天、2天、3天和7天4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C一001、RC一002、RC一003和RC一007。
   51.B。【解析】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包括:(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52.B。【解析】2002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第六条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参与者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回购到期时参与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资金与债券的反向交割,不得展期。
   53.B。【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结算。
   54.D。【解析】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根据买断式回购业务原则及当日交收结果判定履约金的归属,并将处理结果并入当日二级市场净额清算。其中,发生融资方、融券方双方均无力履约的情况时,履约保证金将归风险基金。
   55.A。【解析】目前,中国结算公司办理证券登记业务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以及2010年4月7日修订发布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业务指引》。
   56.D。【解析】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由于实行前端监控,一般不存在证券交收违约处理的问题;而深圳B股则由于未实行前端监控,存在须进行证券交收违约处理的可能。
   57.B。【解析】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结算公司实际管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该基金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入、收益的20%.以及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58.B。【解析】清算与交收是整个证券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环节。清算一般有二三种解释:一是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收回债务、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收或应付差额的轧抵。证券交易的清算适用于第一种解释。
   59.C。【解析】在实行滚动交收的情况下,采取净额清算方式清算价款时,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款可以合并计算。
   60.C。【解析】从现实情况来看.各市场采用的滚动交收周期时间长短不一,美国证券市场采取T+3.我国香港市场采取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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