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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讲义: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

2014年3月23日作者:【卢瑜】

  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

  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重点,注意细节知识)

  (一)合法合规原则

  (二)集中管理原则

  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集中于证券公司总部。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

  1、董事会:制定制度、部门设置与职责、总规模(宏观)

  2、业务决策机构:操作流程、选择分支机构、授信额度、期限与利率、保证金与担保金、证券种类与折算率(制度建设)

  3、业务执行部门:具体管理与运作---合同标准文本、具体授信额度、分支机构的监督与审计

  4、分支机构: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与交易执行(客户打交道)

  例题:( )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选择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分支机构,确定 对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费率)、保证金比例和 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客户可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 券种类。

  A.董事会

  B.业务决策机构

  C.业务执行部门

  D.分支机构

  【答案】B

  【解析】A项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C项业务执行部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D项分支机构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交易执行等业务操作。

  (三)独立运行原则

  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独立运行。

  (四)岗位分离原则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应当相互分离

  ★ 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和岗位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和岗位

  ★ 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管风险监控部门和业务稽核部门。

  例题: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管( )。

  A.财务部门

  B.风险监控部门

  C.计算机管理中心

  D.业务稽核部门

  【答案】BD

  【解析】各主要环节应当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和岗位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和岗位,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管风险监控部门和业务稽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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