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公司制和会员制。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由金融机构和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公司制交易所章程规定:作为股东的经纪商和自营商的名额、资格和存续期限来源:考试大
要求:遵守本国法律法规,接受主管机关监管,吸收挂牌上市,但本身股票不得在本交易所上市,任何成员的股东、高级职员、雇员都不能在交易所任高级职员,保证交易的公正性
会员制: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我国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会员制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区别
会员大会:
(1)制定和修改交易所章程
(2)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3)审议和通过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4)审议和通过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5)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大重项事
理事会: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制定和修改交易所业务规则
(3)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
(4)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来源:考试大
(5)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6)审定对会员的接纳和处分
(7)根据需要决定设置专门机构
(8)会员大会授予得其他职责
3、证券上市制度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最低可为10%;(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申请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度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来源:考试大
股票交易:暂停(五个方面)和终止(五个方面)
债券交易:暂停(五个方面)和终止(1、4之一后果严重或2、3、5之一整改未消除)
4、证券易所的运作系统
(1)交易系统:交易主机、交易者业务单元、通信网络
(2)结算系统:对证券结算、交售、过户
(3)信息系统:交易通信网、信息服务网、证券报刊、因特网
(4)监察系统:行情、交易、证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