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证券从业>证券基础知识>复习指导

2014年证券从业《基础知识》考试要点解析:第八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4日
  要点三十一
  5.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1)创业板临时报告的实时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3:30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在下列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①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需要进行澄清的;②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要进行说明的:③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的;④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正券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2)创业板上市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重大事件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下述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划行信息披露:①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作出决议;②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③公司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对上市公司发生了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 该事件虽然董事会及监事会尚未作出决议,或尚未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但该事件出现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等情况,这些情况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也应当就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及时披露。
  (3)创业板上市公司后续信息披露的要求。
  6.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
  2010年11月l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发办r20lo]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55号文”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要点三十二
  具体而言,一是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二是尽快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三是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停复牌等相关制度;四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五是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7.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
  要点三十三
  为规范信息披露违法行政责任认定工作,引导、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制定和发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要点三十四
  《规则》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证监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按照规定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要点三十五
  在信息披露中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未勤勉尽责,或者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依法认定其责任和予以行政处罚。
  8.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要点三十六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解释、补充,并调阅其工作底稿。
  要点三十七
  上市公司蓬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I三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要点三十八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要点三十九
  上市公司童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四)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1.证券经营机构准入监管;
  2.对证券公司业务的核准;
  3.对证券公司日常监管的主要形式。

  真题推荐:2001-2013年证券考试真题汇总

  最新推荐:2014证券考试指南|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教材|科目

  课程辅导:为方便广大学员充分备考,233网校“2014年证券从业HD高清课件”开始招生,辅导课程:证券VIP班,套餐班,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

相关阅读

֤ȯҵ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