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解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共分8章9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客户资产的保护、监督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证券公司的设立与变更。
【解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与基本程序,对公司大股东、实际按制人有限制性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与从业经历的规定,要求公司业务范围与经营能力相匹配;公司变更重要事项需经监管部门批准;成为公司大股东的批准程序;证券公司合并、分立与退出市场过程中客户权益的保护;证券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期阳及登记程序等。
要点八
2.组织机构。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席证券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白匀职务,不得与才:证券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
要点九
3.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明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防范风险的一般规定及对分支机构管理的基本要求。
要点十
4.客户资产的保护。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托管制度;明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属于客户,应当与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
要点十一
5.监管措施。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度报告、月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要点十二
制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基本原则为: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交易正常运行,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稳定;细化、落实《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完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严肃市场法纪,惩处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和责任人。依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风险处置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和撤销等五种形式。
1.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是自我整改的—种处置措施。
2.托管、接管。托管、接管是无自我整改能力,需要借助外力进行整顿的~种处置措施。
3.行政重组。行政重组是出现重大风险,但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方面予以支持,有可行的重组计划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行政重组。
4.撤销。撤销是对经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行政重组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正常经营条件的证券公司采取的市场退出措施。
真题推荐:2001-2013年证券考试真题汇总
最新推荐:2014证券考试指南|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教材|科目
课程辅导:为方便广大学员充分备考,233网校“2014年证券从业HD高清课件”开始招生,辅导课程:证券VIP班,套餐班,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