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条款设计及相关安排。了解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程序、申请文件的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上市与交易。了解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时募集说明书等信息的披露以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持续信息披露。了解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
1.《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证券公司的债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2.证券公司债券的管理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管理。
3.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1)向社会公开发行;
(2)向合格的投资者定向发行。
4.中国人民银行还制定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知识点一、发行条件、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一)发行条件
1.基本条件。
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了符合本章第三节《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5)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除应当《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符合前述第 (2)-(6)项所规定的要求,
且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公开发行是10亿)
提示:定向发行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合格投资者: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 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 000万元以上。
2.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禁止性的行业和行为
3.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
(二)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1.发行规模。
证券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此限定规模内,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根据其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状况自行确定。
公开发行的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定向发行的债券应当采用记账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份面值为50万元,每一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不得低于面值100万元。
2.期限。
证券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
3.利率及付息规定。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4.债券的评级。
聘请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其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作出安排。
5.债券的担保。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的发行提供担保。公开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债券本息的总额。定向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原则上应不少于债券本息总额的50%。不足50%,或者未提供担保定向发行债券的,要作特别风险提示,由投资者签字。
6.债权代理人。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可聘请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等机构担任。
7.法律意见。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豁免事项。
定向发行债券,拟认购人书面承诺认购全部债券且不在转让市场进行转让,经拟认购人书面同意,发行人可免于信用评级、提供担保、聘请债权代理人。
9.债券的承销组织。
发行人应当聘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组织债券的承销。定向发行的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由发行人自行组织销售。
债券承销可以采用包销和代销,销售期最长不超过90天。
10.发行失败及其处理。
公开发行的债券,在销售期内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占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不足50%的,或未能满足债券上市条件的,视为发行失败。若失败,发行人应按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认购人。
【例题·单选题】合格投资者要求注册资本在( )万元,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 )万元以上。
A.2000,3000
B.1000,3000
C.1000,2000
D.1000,2000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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