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要点一
(增发的发行方式)
1.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1)网下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配售,同时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2)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2.网下网上同时定价发行(目前常用的方式)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一个原则确定增发价格,网下对机构投资者与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同时公开发行,这是目前通常的增发方式。
(2)原则: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l个交易日的均价。
注:对于网上发行部分,既可以按统一配售比例对所有公众投资者进行配售,也可以按一定的中签率以摇号抽签方式确定获配对象。
3.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要点二(配股的发行方式)
(1)采取网上定价形式。
(2)配股价格的确定是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3)价格区间通常以股权登记日前20个或30个交易日该股二级市场价格的平均值为上限,下限为上限的一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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