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142、发行的股份募足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15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
143、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审查赦免。( )
144、整体价值是公司预测时期末的市场价值。 ( )
145、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2年有效;决议失效后仍决定继续实施发行新股的,须重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146、配股价格的确定是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有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
147、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 )
148、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能含有价格。 ( )
149、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出资时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但不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
150、目前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拟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