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主承销商应受发行人委托配合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并对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核查,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13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发行人可不披露。
133、
中国香港的招股章程必须符合香港公司条例、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登记规则的要求。( )
134、主板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
135、可转换证券由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股本增多了,因而需要在转换发生后对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每股收益进行稀释。( )
136、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 ( )
137、
保荐机构应当在签订保荐协议时指定1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作为保荐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
138、证券公司债券包括证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
139、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需要由保荐人保荐。( )
14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性中,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