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贷款服务机构不能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 )
122、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制订发行计划,在计划内各期票据的利率形式、期限结构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设计。( )
123、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当于这样一种投资组合:投资者持有1张与可转债相同利率的普通债券,1张数量为转换比例、期权行使价为初始转股价格的美式买权,1张美式卖权,同时向发行人无条件出售了1张美式卖权。( )
12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除外。( )
125、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控股股东不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
126、
发行费用是指发行人在股票发行申请和实际发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可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 )
127、
B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比照B股首次发行审批阶段的程序办理,无须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 )
128、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1年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
129、
可比公司价值定价法是先找出若干家在产品、市场、目前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方面与目标公司类似的上市公司,以这些公司的经营效果指标为参考,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 )
130、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