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储蓄国债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通过投资者在试点商业银行开设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
151、拟发行上市公司原则上应以租赁方式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 )
152、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153、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依据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
15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
155、根据《第1号准则》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5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由发行人申请适当延长。( )
156、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中止发行后重新启动发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157、中央企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一系列审核之后才可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 )
158、发行B股时,发行人可以与承销商在包销协议中约定超额配售选择权。( )
159、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