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14-04-23 08:39:00
导读:233网校为大家提供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共8套),此卷为第二套。关注233网校期货从业,方便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试卷资料。

三、判断是非题(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批准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专门履行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以及相关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3.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不必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

4.期货交易所的所得收益应当首先用于增加风险准备金。( )

5.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保障基金的使用、补偿、追偿等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 )

6.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标准,暂停、恢复或者取消某一期货交易品种的交易。( )、

7.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

8.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 )

9.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

10.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由合并前的各期货交易所享有;合并前各方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

11.期货交易所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

12.期货交易所因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而解散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批准。( )

13.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

14.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期货公司前10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

15.期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其所在机构应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保障。( )

16.期货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提名并聘任首席风险官,设有独立董事的,还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17.只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向期货交易所申请非结算会员资格。( )

18.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

19.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任用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从事介绍业务。( )

20.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有关情况,并尽量避免冲突;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

相关阅读

添加期货从业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期货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期货从业考试书籍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