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指导>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10月14日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处理违纪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第二十四条 考生、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对违纪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233网校特别推荐:

  2013年安全工程师真题及答案

  2013年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专题

相关阅读

ȫ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